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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学校接受市委第三巡视组第八轮巡视。今年5月,市委对学校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根据巡视意见,学校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问题清单,列出69项整改措施和32项预防措施,共101项整改任务清单。8月中旬,学校党委向市委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推进各二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到位,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根据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启动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专项巡察工作。

一、专项巡察要做到“三个聚焦”

巡察是政治监督。此次专项巡察要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各级党组织、中层干部在落实及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和措施完成过程中的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及政治表现情况;二是聚焦各级党组织、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所承担的具体巡视整改任务和措施落实及完成情况;三是聚焦二级单位巡视整改成效、教职工对二级单位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满意度情况。

二、专项巡察范围及任务

专项巡察范围为学校所有二级党组织,教学教辅单位,机关各部门。为统筹巡视整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此次专项巡察内容,同时涵盖巡视整改措施16,62-67,预防措施17等八项内容,及对第二轮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回头看”内容。

三、专项巡察工作安排

党委派出两个专项巡察组,分别由党委副书记赵盛伟同志,纪委书记杨红同志带队,采取机关、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第一巡察组负责教学、教辅单位共计15个,第二巡察组负责机关职能部门共计17个。巡察了解环节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访谈、查阅材料、民主测评、受理信访等方式进行。

专项巡察组具体分组安排,任务分工,巡察进驻安排、见相关附件1-3。

被巡察党组织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专项巡察工作安排,主动与对应的专项巡察组副组长联系,确定具体工作联络员,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汇报及相关材料准备,并做好专项巡察组进驻巡察相关保障事宜。被巡察党组织及部门准备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5

机关党委要向机关各部门通报专项巡察工作总体部署情况。

信访、意见受理

巡察办负责此次专项巡察各类信访,意见受理。邮箱:xunchaban@bigc.edu.cn,电话:60261018。

此次专项巡察,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专项巡察组、各被巡察单位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履职尽责,在党委领导下,确保此次巡察工作质量、效果。

党委巡察办

2020.9.24


附件1

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分组及任务分工


第一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

赵盛伟

杨红

副组长

刘尊忠

张志成 王晓林

张晓新、李 阳、李晓全、

欣、高振清、王新营、

郝广青、郑 阳、李东娟

贺军生、叶 霞、齐英群、

马兴彦、马 涛、龙 雨、

邵艳利、祖国泉、李东娟

巡视整改任务中的专项巡察任务

专项巡察(2020.9.14-11.20)

第一项任务:

专项巡察:各学院、各教辅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第二项任务:

专项巡察:(对应预防措施17)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导检查等专项制度,加大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巡察力度,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共性问题,适时启动专项巡察。 (与宣传部协同

专项巡察:(对应整改措施16)

开展《北京印刷学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巡察工作。(与组织部协同)

第三项任务:巡察整改“回头看”

设计艺术学院党委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新媒体学院党委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第一项任务:

专项巡察:机关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第二项任务:

专项巡察:(对应整改措施62)

对科研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的各类科研、教学、学科、人才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专项巡察:(对应整改措施64

结合对校产办巡察反馈及整改检查工作情况,对校产办后续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巡察:(对应整改措施67

对后勤基建党总支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对应整改措施63

按照《北京印刷学院涉及廉政重要工作事项权力运行一览》,对2018-2019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是外协费、专家劳务费、材料费)进行抽查

专项检查:(对应整改措施65

对校办企业(艺科社、绿院、北印印)2019—2020年“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2019年以来对外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对应整改措施66

对2020年后勤基建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立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洽商变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2

第一巡察组巡察进驻安排

长:党委副书记赵盛伟

副组长:刘尊忠 王璟

负责教学教辅单位,共计15个。

时间

被巡察单位

备注

928

职业与继教学

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929

国际教育学院

专项问题

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930

图书馆

105

网信中心

专项问题

106

基础部

107

体育部

108

外语部

1012-13

信息工程学院

1015-16

机电工程学院

专项问题

1019-20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专项问题

第四轮巡察

1022-23

新闻出版学院

专项问题

第四轮巡察

1026-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项问题

1029-30

设计艺术学院

专项问题

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112-3

新媒体学院

专项问题

校内巡察“回头看”检查

115-6

经济管理学院

专项问题


说明:

一、巡察了解事项

1.各学院、各教辅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含34项整改措施、15项预防措施)

2.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3.学校整改方案预防措施17、整改措施16的检查;

4.新媒体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校内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

巡察方式:

二、巡察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访谈(覆盖30%)、查阅过程性材料、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受理信访、意见建议

巡察办负责。邮箱:xunchaban@bigc.edu.cn,电话:60261018。


附件3

第二巡察组巡察进驻安排

组长:纪委书记杨红

副组长:张志成 王晓林

负责机关各职能处室,共计17个。

时间

被巡察单位

备注

928

安稳处 国资处 工会 离退办

929

学生处 团委

930

计财处 审计处

105

校办

责单位

106

组织部

责单位

107

宣传部

责单位

108

纪检监察办 巡察办

责单位

1012

人事处

专项检查

1013

教务处

专项检查

1014

研究生院

专项检查

1019-21

科研处

主责单位

2项专项检查

1026-28

校产办

2项专项检查

校内巡察回头看

112-4

后勤基建处

2项专项检查

校内巡察回头看

说明:

一、巡察了解事项

1.部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含8项整改措施、4项预防措施)

2.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办、科研处作为牵头单位,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3.组织部、宣传部、科研处作为主单位,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学校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62-67的检查。

二、巡察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过程性材料、查阅财务账目、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受理信访、意见建议

巡察办负责。邮箱:xunchaban@bigc.edu.cn,电话:60261018。


附件4

专项巡察调阅材料清单

(教学教辅单位)

基本内容如下:

  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名册;(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科级以上干部基本情况;(3)全体人员名册通讯录(主要包括:联系电话、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来单位时间、职称职务、任现职时间、政治面貌等信息);(4)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党组织基本情况。

  2. 二级党组织学习传达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记录(可延伸至基层党支部);

  3. 二级党组织巡视整改方案;

  4. 党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

  5. 有关专项问题还原报告及过程性材料;

  6. 修订完善的制度目录及制度;

  7. 对学校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完成的支撑材料;

  8.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核心组会议记录。

  9.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材料。

  10. 新媒体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校内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支撑材料;

  11. 其他需要的材料。

注意事项:调取材料坚持必需、有用、有序原则,避免重复、浪费,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有关材料已报巡改办的,被巡察单位可与巡察组沟通,巡察组直接从巡改办调取。

5

专项巡察调阅材料清单

(机关职能处室)

基本内容如下:

  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名册;(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全体人员名册通讯录(主要包括:联系电话、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来单位时间、职称职务、任现职时间、政治面貌等信息);

  2. 本部门学习传达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记录;

  3. 本部门巡视整改方案;

  4. 本部门本支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

  5. 有关专项问题还原报告及过程性材料;

  6. 修订完善的制度目录及制度;

  7. 作为主责单位、责任单位,对学校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预防措施落实完成的支撑材料;

  8. 科研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校产办、后勤基建处所需其他材料,巡察组单独要求。

  9. 其他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调取材料坚持必需、有用、有序原则,避免重复、浪费,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有关材料已报巡改办的,被巡察单位可与巡察组沟通,巡察组直接从巡改办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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